
按照“执法申请、审批备案;扫码入企、执法留痕;无事不扰、有事报到”的总体设计原则,“清廉执法监督”平台能够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行政执法、行政服务全过程留痕,能够有力助推各执法部门实现联通企业和自我约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和优良的营商环境,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执法在监督下开展。
据了解,“清廉执法监督”平台建立推广以来,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拓展监督范围,聚焦中小微企业,把全县13000余家市场主体纳入了监管范围,极大提高了企业的获得感。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入企执法检查同比下降56%,执法检查过多过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兰考县融媒体中心 郭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