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内部审计起源早、成熟度高,是企业内部通过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实现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基础,是审计监督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提升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企业治理能力,审计署出台了相关规范,对内部审计监督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强调了党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有了更进一步的指导意义。
二、内部审计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运用
1、构建企业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协同沟通机制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各自职能是从不同角度出发通过其不一样的监督手段发现问题。基于必要的独立性、保密性、回避原则,信息互通与共享,可以扩大各自问题的信息来源渠道,使监督流程更顺畅,提高监督效率,增强监督成效。纪检监察部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岗位职责和流程缺失等问题可以为内审部门提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参考意见,发现的问题可交内审部门重点审计;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内控梳理的风险点也可以作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重点。企业纪委办公室近年来开展关于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监督方向到监督方案、方法以及问题研判均听取了内部审计意见建议,得到了审计室的有力支持,进一步规范企业差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购置等管理。
2、及时共享日常监督重要信息
一是定期交流协同监督任务实施情况。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部门就各自推进有关任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进行交流,畅通沟通渠道,完善会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沟通会商。共同研究协同监督重要事项,协商解决有关难点问题,推动下一阶段协同监督的重点任务实施。二是及时共享协同监督重要信息。增强监督数据共享工作时效性和规范性,对在各自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易发、反复发生等问题及时共享数据,对审计发现的酬金发放、公务接待、会议费使用、对外合作企业项目管理等问题加强集体研判。三是快速进行治理推动整改。根据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发现问题、准确定性、督促整改、完善机制的工作闭环。
3、使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更加灵活高效
审计部门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可以有效地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安全和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其内部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工作和经济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内部控制风险和缺陷。而纪检监察机关是从对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方面入手,从源头上整治违反廉洁纪律、职务犯罪行为。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涉及职务犯罪、违反廉洁纪律等方面“高度可疑”的信息,方便纪检监察部门快捷广泛地获取相关信息。这一机制能够及时发现与纠正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起到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重要作用。
4、强化协同执行
在实际进行协同执行的过程中,应着重加强对于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视:第一,审计部门应及时对审计结果进行共享,为二者的协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第二,明确审计以及监察部门的工作重点,内部审计主要是从企业经济活动入手,重点在“事”的分析,而纪检监察则主要是针对工作人员思想、权力以及岗位的监督,重点在“人”,二者协同执行过程中,应从源头入手,举一反三,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合理制定机制制度,在强化监管教育的同时,也应加强权力约束,全面推动企业廉政建设;第三,实现审计结果公开最大化,保障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以及完整性,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效果,相应公开内容不仅要经过审计认同,同时也应具备监察部门的整改意见和落实效果,进一步推动企业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作者:张岩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帘子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