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存在的部分问题

来源:河南青年网    作者:马志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7-18    
  1.巡察工作方法单一。目前,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主要以沟通情况、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组织个别谈话、调阅复制资料、下沉了解等固化模式为主。在对基层党组织巡察工作实践总结中不难发现,开展巡察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有时不能完全满足全面发现问题的需要,方式方法较为局限,在探索新方式方法上做得不够。
  2.巡察机构专职人员力量不足。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进,组织机构不断调整,涉及人员变动、岗位调整等问题,对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的落实效果产生了影响。在组织机构改革中,部分企业将巡察职能放到了纪检部门合署办公,但上级党委未提及人员编制问题,对纪检巡察工作部门人员编制的限制,造成巡察专职人员相对不足。巡察办承担着材料综合、工作指导、协调服务、整改督导等诸多工作职能,工作压力相对较大。如遇开展对下巡察与纪委线索处置、专项治理等工作交织,纪检工作人员基本处于应接不暇的超负荷工作状态,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巡察人才选拔难,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专业性很强的严肃政治性工作,新形势也对巡察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更高的标准面前就迫切需要提升巡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能够深挖有效问题线索,也是检验巡察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巡察组抽调人员组成不稳定是一个长期普遍性问题,其中多为本级部门员工或下级单位临时抽调人员,员工的工作态度端正、尽职尽责、热情有余,但受时间及巡察经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巡察人员在巡察实操中基本依靠日常工作经验,发现问题的能力、手段和经验相对不足,工作方式方法运用仍不够得当。就巡察工作经验欠缺而言,需要巡察人员边学习边巡察。而边巡察边学习的模式对巡察过程中精准发现问题有较大制约,从而影响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质量不高。在实际开展巡察工作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在巡察整改阶段,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局限于对具体问题本身的整改,而对问题举一反三、注重推动问题从源头和根本上解决还不够到位,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往更深处走出一步,未深入剖析巡察发现问题的普遍性、规律性、全局性,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不足,以问题为导向倒逼企业改革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巡察办  马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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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