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质量有待提升
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优化,纪检监察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年轻纪检监察人员相对较少,团队偏向于老龄化,梯队建设需要加强。尽管这些纪检监察人员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但长时间的工作也导致他们的思维方式僵化、工作模式固化、工作激情不高,难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综合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教育培训频次较少,未形成常态化,影响纪检监察队伍综合能力的提升。
1.2、未形成协调贯通的监督合力
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他职能监管部门对监督贯通融合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对协同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工作中存在重自身职责轻统筹协调的倾向,各项监督之间仍然存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个别问题多头重复跟进,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协调融合不够充分,主动互补、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力量统筹不到位、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成果运用不够,联合监督质效有待提升。其次,单一的职能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往往因为业务能力限制、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流程不清,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2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解决策略
2.1、选优配齐纪检监察人员
坚持“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较真碰硬的优秀员工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坚持 “优化年龄结构,强化梯队建设”的原则,不搞照顾性安排的原则,确保上岗人员过得硬,立得住,经得起实践和组织的考验;坚持优化完善队伍结构的原则,拓宽渠道,注重从审计、会计、法务等专业中选拔优秀员工,全面统筹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等工作;坚持设置岗位考察期的原则,全面考察新进人员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等多方面情况,对不合适、不胜任的人员及时调整出去。
2.2持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
坚持把提升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立身之本,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有效履职提供坚强支撑。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每年举办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每季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线上业务学习、知识测试,每季度围绕监督执纪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集中交流,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互学互鉴、互促互进。积极选派年轻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干代训”,通过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局面,既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力量不足问题,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和能力水平。同时,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指导督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提升履职能力。
2.3、健全用好协同监督机制
把协同监督贯穿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建立“大监督”工作格局,制定监督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协作,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联系起来,推动各类监督主体监督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进跨单位、跨部门监督数据协同共享的规范化。建立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会、统计、法务等专业联合监督组,更好地配置资源、简化协作流程,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使贯通融合机制在运行上更加顺畅。可通过组织“碰头会”、重大问题会商、传阅监督信息等方式调度监督项目、了解工作进展,共同分析研判监督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监督成果在各类监督主体之间有效转化运用。
(作者:王振光 河南能源焦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