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推进“三转”工作中初见成效,但在落到实处上还存在流于形式、主动性不强的问题。首先,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够深入。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主导着,不仅肩负着社会经济增速发展的重任,同时还担负着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这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工作重心和精力都放在在企业的生产上,难以主动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小型化的以权谋私、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担心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工作,由此导致纪检监察工作虽有推进但总体成效不高。
其次,纪检监察工作深入不够。国有企业作为一个庞大的工作体系,每一个问题的产生都与其他岗位、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使得纪检监察工作中,不仅要面对复杂的工作局面,同时工作难度和工作负荷量较大。这导致纪检监察工作中往往仅是对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后就宣布结案或调查结束,没有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度调查和剖析,不仅造成纪检监察工作不彻底,同时也难以斩断违纪、违法的根源、对其他人员产生警示作用。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工作人员展开系统的培训,不断提高对国家赋予权责的认识,深刻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力突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于国有企业发展,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到国有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消除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企业发展的短浅认知,明确纪检监察对国有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对违纪、违法、以权谋私等问题不论大小均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及时消除贪污腐败的苗头,确保国有企业的发展风清气正。
再次,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作风。在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将促进企业发展的公平正义、保障国家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来把握方向。克服“等、靠”等惰性工作思想,化被动工作为主动监察,深入基层、进入工作一线,对违纪、违法、以权谋私的问题不仅要及时的纠正和处理,同时还要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度调查和剖析,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认识、抓好落实,切实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做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胡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