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权责边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主体与被监督主体的权责划分模糊
在部分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机构与党委的权责边界存在交叉。根据党章规定,党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监督责任,二者本应形成“主体责任引领、监督责任保障”的协同关系,但实践中常出现两种倾向:一是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过度具体,干预纪检监察机构独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导致监督的权威性受损;二是纪检监察机构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不到位,对党委决策过程中的合规性、廉洁性监督缺乏明确标准和程序,出现“监督下级容易、监督同级难”的现象。
(二)监督程序与权责衔接机制不完善
在监督执纪流程中,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缺乏明确规范。例如,纪检监察机构在收集企业财务、审计、法务等部门的监督数据时,常因权责衔接不畅导致信息共享不及时;在对违纪问题作出处理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纪律处分建议、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整改要求的程序不清晰,导致“执纪问责”与“整改落实”脱节,监督成果难以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
二、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权责边界的路径探索
(一)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执行力度
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提升纪检监察能力是新常态下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举措,在实践中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与企业领导协同发力。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应强化协作,建立健全情报互通机制,确保沟通交流顺畅,从而提升工作效率;企业管理人员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在监督体系建设方面,应着重优化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边界,在强化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基础上,提升监督效能。同时,可建立阶段性考核评估机制,对执行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或工作人员予以问责,以此激励先进,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提升。关于提升工作效能,纪检监察机关需顺应时代要求创新工作方式。例如,通过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作等举措,保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最终助力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进程。
(二)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
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是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企业想要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成果的实现,就要转变传统思想和传统理念,在提升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还要关注企业内部的违纪现象,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潜在价值得到最大程度地实现。加大纪检监察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企业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网站、宣传栏等,向所有员工普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员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同感。
(三)坚持政治监督,着力保障落实
突出靶向发力。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以及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等重点任务。强化监督常态。聚焦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向上向好发展环境,推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与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相结合,健全完善分析研判成果运用机制,分类施策推进整改落实。
(四)重视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宣传
为促进国有企业内部对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重要性的深刻认识,确保员工能正确理解并积极参与这一进程,国有企业必须重视教育、深化宣传。例如,定期策划举办主题思想教育讲座等活动,以不同形式让员工深入理解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必要性,激发员工的责任感。要将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影响员工思想、引导员工行为、塑造企业形象,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传播优势,借助多元化渠道广泛宣传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增强宣传的趣味性和互动性,使员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认同并支持二者融合。
(作者:朱康荣 河南天安十三矿煤业有限公司)